嘉宏電器行 澎湖縣
基本資料
統一編號:40810343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負責人姓名:呂曜宏
出資額(元):100,000
現況:停業 (停業起迄日期 105年09月10日 至 106年09月09日)
資本額(元):100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地址:澎湖縣7美鄉南港村19-9號1樓
郵遞區號快搜:澎湖縣7美鄉南港村19-9號1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
核准設立日期:民國104年12月21日 (西元2015-12-21)
最近異動日期:民國105年09月21日 (西元2016-09-21)
嘉宏電器行 澎湖縣營業項目
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: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、清洗、維修、保養之行業。
五金零售: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。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。
※營業項目「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」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,不為儲存、展示或作為製造、加工、批發、零售場所使用,且現場不貯存機具,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。
※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 1 卡序 A0 屬合法建物,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。
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
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
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
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
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